2:57 丙四 說過,不顧環境
10:02 經為宇宙人生之傳記,善惡吉凶無不記載, 15:12 於善者、吉者之講解,固無顧慮,於惡者、凶者之講解,自應顧念凡情。此處尚有因、果之分,隱、顯之別: 22:10
論因果,殺盜婬妄,
惡因也,為塞其因, 25:30 不妨盡致闢斥。三途,畜生、餓鬼、地獄,人道,貧窮下賤,盲聾喑啞,
惡果也,為憫其苦,語宜多加哀矜。 39:00
論隱顯,三途隱而難知,人道顯而易見,再就人道而論,貧窮下賤,隱而不知,盲聾喑啞,顯然在目, 42:53 事隱者乃不知而言,似無大礙,事顯者涉知而故言,難免誤會。如聽眾中,發現盲聾喑啞,(括一切殘廢在內)經中雖有其文,只宜善巧方便,數語過去,切勿多加發揮,恐彼在廣眾之下, 49:47 有難以自容之苦。 54:04
或講小乘經典,記有男女犯婬之事,亦應讀過便了,不必詳細形容。 57:58
蓋經曰契經,說則正是其時,正對其人,我今通常講述而已,如不察環境,不知權便,除不契機,反恐生障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